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跃帅,男,****年**月**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李少杰,河南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代理人:袁中月,河南中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李攀,男,****年**月**日出生。
审理经过
原告刘跃帅诉被告李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6日立案。原告刘跃帅于2021年7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刘跃帅撤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刘跃帅撤诉。
案件受理费127.50元,由原告刘跃帅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