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邓增洛桑与邓增桑姆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邓增洛桑,男,****年**月**日出生,藏族,务农,住西藏芒康县。
被告:邓增桑姆,女,****年**月**日出生,藏族,务农,住西藏芒康县。
审理经过
本案在审理原告邓增洛桑与被告邓增桑姆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中,原告以起诉后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为由,于2018年7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邓增洛桑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应准许撤诉,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邓增洛桑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200元,减半收取即600元,由原告邓增洛桑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