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张秀法: 本院依据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2021)辽0503民初270号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张秀法与被执行人辽宁鑫恒源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执行员 王进才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张 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