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丽华,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徐汇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江苏纵通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大沧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住所地上海市徐汇区。
负责人:王青林,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戚建国,上海铸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刘丽华诉大沧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1年3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于法无悖,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刘丽华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刘丽华已预缴),由刘丽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