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诉讼代表人:安徽恒润化纤有限公司管理人。

负责人:徐造红,安徽安联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红章,安徽安联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申请执行人):曹冬红,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华,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陆方州,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被执行人):徐义海,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潜山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安徽恒润化纤有限公司诉被告曹冬红、徐义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中,因原告安徽恒润化纤有限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安徽恒润化纤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6563元,减半收取8281.5元,由安徽恒润化纤有限公司负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