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深泽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深泽县石油大街中段路西。
法定代表人:张彬,职位董事长。
被执行人:黎银恋,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深泽县。
被执行人:吴小芳,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深泽县。
被执行人:刘从妙,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深泽县。
被执行人:黎国雄,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深泽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深泽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黎银恋、吴小芳、刘从妙、黎国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因申请人提交了撤销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冀0128执58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