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城固县XX房XX中心,住所地:城固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10722071259693B。

法定代表人:李晓全,系城固县XX房XX中心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超,陕西时代潮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授权委托代理。

被告:李耀明,男,生于****年**月**日,汉族,户籍地城固县(XX村XX组),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臧树华,陕西诺尔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授权委托代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其伯,陕西诺尔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授权委托代理。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城固县XX房XX中心与被告李耀明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一案中,原告城固县XX房XX中心于2021年7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城固县XX房XX中心的撤诉申请,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城固县XX房XX中心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171212元,减半收取计4085606元,由原告城固县XX房XX中心负担。

 

 

 

  审  判  长   王建明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