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胡岳姣,女,汉族,****年**月**日出生,岳阳县人,住岳阳楼区。

被告:廖洪兵,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羁押于看守所。

被告:史娥容,女,汉族,出生于****年**月**日,住岳阳市岳阳楼区。

审理经过

原告胡岳姣诉被告廖洪兵、史娥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5日立案。原告反应被告廖洪兵现被羁押于守所,因新冠疫情原因,本案无法到看守所开庭审理。据此,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胡岳姣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450元,退回原告胡岳姣。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