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丁容邦,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新疆图木舒克市河东新镇四十八团。
被执行人:杨健中,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住第三师四十五团。
被执行人:陈万斌,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第三师四十五团。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丁容邦与被执行人杨健中、陈万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依据的(2020)兵0301民终54号民事判决书现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审判人员 执行员 黄和平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聂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