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丁建胜,男,****年**月**日出生,回族,住河南省汝阳县。 被申请人:洛阳广达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洛阳市老城区道北路86号A1-3栋301室。 法定代表人:李平强,该公司执行董事。
审理经过
申请人丁建胜与被申请人洛阳广达置业有限公司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丁建胜于2021年6月3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被申请人洛阳广达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洛阳市老城区春都路72号1幢106、110、112等共计63套房屋,并已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丁建胜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洛阳广达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洛阳市老城区房屋。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人员
审判员 王志群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冯亚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