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黔东南渝XXX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X华。
被执行人:贵州建XXXX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X。
审理经过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凯里市人民法院作出的
判决,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
执行人 贵州建天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贵州建天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建
设银行520501664****0000411_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0**7.0
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