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高艺璇,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
被告:北京王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106号3层2单元301。
法定代表人:刘鹏。
审理经过
原告高艺璇与被告北京王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5日立案。原告高艺璇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高艺璇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