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包某人。
被执行人白某,蒙古族,科右中旗人,农民。
审理经过
本院立案执行李包某申请白某合同纠纷一案,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做出的(2019)内2222民初5332号民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包某于2020年08月2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长期履行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做出的(2019)内2222民初5332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