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文书内容

申请执行人文星,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衡东县。

被执行人吴秋海,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衡东县。

被执行人刘金元,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衡东县。

被执行人吴敏,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衡东县。

被执行人李宋燕,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石首市。

申请执行人文星与被执行人吴敏、李宋燕、刘金元、吴秋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人请求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166600元进行冻结或查封、扣押其他同等价值财产并提供担保人凌展生、肖红辉所有坐落于XXXX路XX室作为担保。

审理经过

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和本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湘0424财保10号民事裁定书,本院于2021年3月18日立案执行。经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在银行有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吴敏、李宋燕、刘金元、吴秋海的银行存款166600元或查封、扣押其他同等价值财产。

查封担保人凌展生、肖红辉名下坐落于XXXX路XX室。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