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重庆市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八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刘冬文,男,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石万振,系该公司职工。 被告:乔华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昔阳县人。 被告:孔海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昔阳县人。

审理经过

原告重庆市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和农信公司)与被告乔华明、被告孔海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中和农信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石万振、被告孔海玉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原告中和农信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乔华明偿还本金18212元、利息1728元,逾期利息6934元;2、请求判令各被告自2021年2月3日起,按年利率24%承担逾期利息至各被告清偿之日止;3、请求判令孔海玉对借款本息和逾期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请求判令被告方承担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原告与各被告于2018年10月28日签订借款协议,协议签订后原告如约支付借款。借款人领取借款后从2019年2月24日起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同时保证人也拒绝履行连带还款责任,经多次催收拒不还款,截止2021年2月3日尚欠借款本金18212元、利息1728元以及逾期利息6934元(逾期利息暂计算至2021年2月3日,实际计算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逾期利息以年利率24%为限)。特诉至法院请求支持原告诉求,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原告针对其陈述,向法庭提供以下证据: 一、借款合同一份; 二、客户电子回单一份,打款给被告26700元。 三、还款流水清单一份;

被告辩称

被告孔海玉对上述证据无异议,本院予以认定。 被告乔华明经本院传票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被告孔海玉辩称,是事实,该还。我的条件不好。提供了还款记录一份,证明其个人还应还5198元。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被告约于2016至2017年期间曾在原告处贷款,部分贷款未还,后于2018年10月28日签订借款协议续贷,约定借款金额为26700元,时间从2018年10月28日至2019年10月24日。被告孔海玉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借款期间界满日的次日起二年,保证范围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续贷协议签订后,被告从2019年2月24日起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截止2021年2月3日尚欠借款本金18212元、利息1728元以及逾期利息6934元。诉讼中,被告孔海玉提出,原贷款是50000元,与被告乔华明各使用25000元,续贷后双方各自还自己使用的贷款,自己还有5198元未还。而原告表示对被告所述不清楚。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作为从业的企业,其与被告乔华明、被告孔海玉签订了借款合同,被告应当依合同约定承担还款责任及连带保证责任。对原告主张的利息及违约金符合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本院予以支持。对原告主张的请求判令各被告自2021年2月3日起,按年利率24%承担逾期利息至各被告清偿之日止的请求属于不确定的诉求,本院不予支持。至于被告孔海玉所述各自偿还贷款系其与被告乔华明之间的关系,不能否定其应在本案中承担的担保责任。被告乔华明未到庭应诉,视为其放弃抗辩权。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被告乔华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重庆市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8212元、利息1728元以及逾期利息6934元,以上共计26874元;被告孔海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当事人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法律文书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不得有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不得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等妨害或者逃避执行的行为。当事人如有以上行为,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受理费235.92元,由被告乔华明负担,被告孔海玉承担连带责任,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李保全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吕婷婷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