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杨宪伟,男,1974年03月17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郑州市。

被执行人:李连杰,男,1974年12月23出生,汉族,住长葛市。

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2018)豫1082民初153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上述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二百四十三条、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6条、第38条、第42条、第4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扣留、提取上述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或相关机构款项16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同价值的财产(详见清单)。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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