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郁某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应县臧寨乡花寨村人,住该村。 被执行人王某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应县臧寨乡花寨村人,住该村。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郁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经我院审理,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晋0622执35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章雁成 审判员 唐恒仕 审判员 蔡世葆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秦德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