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河南罗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
负责人:李本华,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汪世伟,男,1994年2月出生,汉族,住罗山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河南罗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汪世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由于申请执行人河南罗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撤回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21)豫1521执597号案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