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杨某,住宁夏隆德县。
被告:宁夏某某公司。
法定代表人:辛某。
审理经过
原告杨某与被告宁夏某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复杂,当事人争议较大,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