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沧州市嘉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92MA0CTX7M0P,住所地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东环中街。
被执行人:马付军,男,****年**月**日出生,回族,住河北省沧州渤海新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沧州市嘉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马付军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马付军在互联网银行有财产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执行人马付军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号085e9858e54212f12f18226b2@wx.tenpay.com存款920元,期限为一年(自2021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14日止)。
二、冻结被执行人马付军在中国银行沧州市渤海新区支行账号10×××66CNY0存款50元,期限为一年(自2021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14日止)。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