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重庆万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万盛区X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
法定代表人:李正梅,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馨木,男,汉族,住重庆市渝中区XXXX,重庆万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员工。
被告:梁志平,男,汉族,住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XXXX,公民身份号码XXXX。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重庆万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梁志平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重庆万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重庆万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自愿申请撤回诉讼,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重庆万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40元,由原告重庆万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