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书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英俊,河北律己律彼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金刚,河北律己律彼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河北惠尔信新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宁辛路36号。
法定代表人:张永军,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福根,男,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尚丽,河北众平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王书明与被告河北惠尔信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尔信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1年3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后,因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应适用普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