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垫付宝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3030821104XL.
法定代表人:耿君彩,总经理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新兴街东侧。
被执行人云南乐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02329122556G
法定代表人:顾莉芳,总经理
地址:麒麟区紫云路保渡三村综合楼。
被执行人顾莉芳,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
被执行人赵飞东,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
审理经过
关于垫付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云南乐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顾莉芳、赵飞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11日作出的(2018)云0302民初3298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于2019年7月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204695.12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含致被执行人的劝告信、执行风险告知书、信用惩戒告知书、典型案列、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相关法律规定及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并对其银行账户、房屋、车辆情况进行了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被执行人住所地调查后亦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已将被执行人依法限制高消费;现因被执行人暂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经与当事人约谈,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19)云0302执2928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可随时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