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齐学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抚顺市顺城区。
被执行人:国书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抚顺市东洲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齐学成与国书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双方达成和解,经申请人齐学成申请,撤销了对被执行人国书明的申请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辽0403执87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