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徐兵。
被执行人华兴林。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徐兵与被执行人华兴林合同纠纷一案中,冻结并划拨了被执行人华兴林银行存款37223元,余款双方当事人于2021年4月13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徐兵向本院申请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21)鄂0205执36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