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子敬,男,1999年11月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平昌县。
被告:邵涛,男,1978年11月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隆回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刘子敬与被告邵涛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刘子敬在规定期限内未预交本案诉讼费,也未提出减交、缓交或免交诉讼费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刘子敬自动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