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濮阳县庆祖镇国胜饲料兽药门市,经营场所濮阳县庆祖镇后付将营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928MA44WRBL80。
经营者:张国胜。
委托诉讼代理人:常学伦,河南振鹭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陈祝红,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濮阳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鲁凤娟,河南金谋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濮阳县庆祖镇国胜饲料兽药门市诉被告陈祝红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6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因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