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徐少谦,男,1970年6月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新乐市礼堂街。
被执行人:徐若瑾,男,1991年1月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新乐市礼堂街。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徐少谦与徐若瑾物权纠纷一案中,新乐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冀0184民初355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经查新乐市人民法院以(2020)冀0184财保108之一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被执行人徐若瑾名下位于新乐市新开西路南侧鑫汇家园6号楼202室房产一套。现因案情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将徐若瑾名下位于新乐市新开西路南侧鑫汇家园6号楼1单元202室房产过户到徐少谦名下。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