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普安县地方电力总公司三板桥电力公司,住所地:贵州省普安县三板桥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3232153503660。

法定代表人:黎德琴,系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曹贞,贵州黔成起智(兴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贵州万盛恒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普安县三板桥麒麟煤矿,住所地:普安县三板桥九峰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MA6EFMLY4J。

法定代表人:卢成滚,系公司总经理。

审理经过

原告普安县地方电力总公司三板桥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三板桥电力公司)与被告贵州万盛恒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普安县三板桥麒麟煤矿(以下简称三板桥麒麟煤矿)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1年5月2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普安县地方电力总公司三板桥电力公司委托代理人景晓川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贵州万盛恒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普安县三板桥麒麟煤矿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普安县地方电力总公司三板桥电力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电费人民币75405.52元及支付违约滞纳金人民币元8076.6(截止2020年10月13日的滞纳金为人民币元8076.6),滞纳金以所欠电费总额75405.52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28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日千分之二计算;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双方合同对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供电方式、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事宜作了约定。原告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供电义务,但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电费的义务,被告拖欠原告2020年7月至8月电费共75405.52元未支付,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电费。综上,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求贵院在依法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判如所请。

被告辩称

被告三板桥麒麟煤矿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出答辩意见。

本院查明

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2020年6月23日,被告三板桥麒麟煤矿与原告三板桥电力公司签订了供用电合同,约定三板桥电力公司向三板桥麒麟煤矿提供用电。合同签订后,三板桥电力公司按约定向三板桥麒麟煤矿供电,三板桥麒麟煤矿于2020年7月起未能按时缴纳电费,差欠电费合计66969元。庭审中,原告三板桥电力公司变更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电费人民币66969元,并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付逾期付款利息。

上述事实有原、被告签订的供用电合同、原告提供的欠费明细及当事人陈述等证据在卷佐证,本院予以认定。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本案中,被告三板桥麒麟煤矿因用电需要,与原告三板桥电力公司签订了供用电合同,双方之间供用电合同关系成立,应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原告三板桥电力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三板桥麒麟煤矿供电,三板桥麒麟煤矿在使用电力后有支付电费的义务,故对于原告三板桥电力公司求三板桥麒麟煤矿支付电费66969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缴纳电费。用电人逾期不缴纳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本案中,原、被告在合同中约定了用电人逾期缴纳电费应承担违约金,现原告要求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付逾期付款利息,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本院予以支持。关于违约金的起算日期,原告主张自2020年9月1日起计算违约利息,符合行业惯例及合同约定,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三板桥麒麟煤矿经本院传票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视为放弃相关诉讼权利。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率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百八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被告贵州万盛恒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普安县三板桥麒麟煤矿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普安县地方电力总公司三板桥电力公司电费66969元,并承担逾期付款违约损失(以66969元为基数计算从2020年9月1日起至全部欠款履行完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付逾期付款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43元(已减半),由被告贵州万盛恒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普安县三板桥麒麟煤矿负担737元,原告普安县地方电力总公司三板桥电力公司负担20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