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王文会,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
被执行人:贵州三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高桥东风桥头上海路口合悦大厦C幢陆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569222134J。
法定代表人:陈雪彬,系该公司董事长。
审理经过
申请人王文会与被执行人贵州三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经查,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贵州三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28000元,或查封、扣押、扣留、提取、拍卖、变卖其相应价额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