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邵阳市大祥区平安建筑器材租赁经营部,经营场所:邵阳市大祥区柑橘研究所空地。 经营者:赵群明。 被执行人:肖志平,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邵东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邵阳市大祥区平安建筑器材租赁经营部与被执行人肖志平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以双方达成口头执行和解协议为由申请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湘0502执9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陆丕易 审判员 周 虹 审判员 张 强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黄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