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冯积民,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冯浩(原告冯积民之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
被执行人:陈大海,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冯积民与被执行人陈大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冯积民于2021年8月24日以被执行人冯积民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向本院申请撤销本案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武威铁路运输法院(2021)甘7102执9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