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朱金刚(申请执行人)、汪广西(被执行人):
审理经过
朱金刚与汪广西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02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700元,余款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2021年8月19日将该款转付给朱金刚(申请执行人)。至此,朱金刚(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1625执2128号民事调解书第一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审判人员
执行员 :王博全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高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