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黄美宏,女,****年**月**日出生,广西龙州县人,壮族,农民,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龙州县。
申请执行人:梁伟荣,男,****年**月**日出生,广西龙州县人,壮族,农民,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龙州县。
申请执行人:梁英桃,女,****年**月**日出生,广西龙州县人,壮族,农民,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龙州县。
被执行人:黄建海,男,****年**月**日出生,壮族,广西龙州县人,农民,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龙州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黄美宏、梁伟荣、梁英桃与被执行人黄建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现因申请执行人黄美宏、梁伟荣、梁英桃与被执行人黄建海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双方约定按照协议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龙州县人民法院(2020)桂1423执恢7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