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孙会雪,女,汉族,****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行唐县。 被告:苑国忠,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行唐县。
审理经过
原告孙会雪与被告苑国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5日立案。原告孙会雪于2021年9月22日向本院提出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孙会雪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已收取1365元,退还原告1340元。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王淑芳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李荣肖 书 记 员 杜 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