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许有功,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宜阳县。
被告:洛阳市集美城家具市场有限公司,住所地: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140号。
法定代表人:张红亮。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许有功诉被告洛阳市集美城家具市场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许有功于2021年7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许有功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许有功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