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柏睿,男,1991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现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公民身份号码:61032XXXXXXXXXXXXX。

被告:洪翔冬,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西安市雁塔区,公民身份号码:32068XXXXXXXXXXXXX。

被告:高林倩,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公民身份号码:61042XXXXXXXXXXXXX。

第三人:刘红侠,女,****年**月**日出生,户籍所在地:陕西省武功县,公民身份号码:61043XXXXXXXXXX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云侠,女,****年**月**日出生,户籍所在地: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现住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公民身份号码:61043XXXXXXXXXXXXX,系第三人胞妹。

审理经过

原告李柏睿与被告洪翔冬、高林倩及第三人刘红侠退伙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20日立案受理。2021年7月20日,原告李柏睿向本院申请撤回对高林倩、刘红侠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李柏睿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李柏睿撤回对高林倩、刘红侠的起诉。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