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朱艳秋,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
委托代理人:吴婉婷,广东荆紫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执行人:林灿武,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
被执行人:林楷如,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
被执行人:陈锦淑,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朱艳秋与被执行人林灿武、林楷如、陈锦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需要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0)粤5203执1107号案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