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郭锋威,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石家庄市栾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增利,河北英汇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张爱兵,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石家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被告:韩翠,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审理经过
原告郭锋威与被告张爱兵、韩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10日立案。原告郭锋威于2021年8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张爱兵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现原告郭锋威自愿申请撤回对被告张爱兵的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郭锋威撤回对被告张爱兵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