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徐州市铜山区新区街道二堡社区居民委员会,住所地铜山区新区街道二堡社区。
负责人:李同亮,该居民委员会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玉梅,江苏永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娟,江苏永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王松,男,****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
320311196608280256,汉族,住新区街道二堡晟展工业园东隔壁昱奔奶牛场。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勋,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徐州市铜山区新区街道二堡社区居民委员会诉被告王松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1日立案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在审理中发现案件疑难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