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赵美岭,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娜,安徽大友昱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陆长胜,安徽大友昱达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蚌埠市蚌山区阿瓦山寨风情食府,住所地安徽省蚌埠市。
经营者:赵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敏华,安徽元方圆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赵美岭与被告蚌埠市蚌山区阿瓦山寨风情食府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08月06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09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赵美岭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