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许克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宿松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敏雪,安徽文征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徐松,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宿松县。
审理经过
原告许克强与被告徐松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4日立案。2021年8月24日,原告许克强向本院申请撤回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许克强申请撤诉是对其诉权的正当处分,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许克强撤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许克强负担。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董应国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陶家香 书 记 员 曹 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