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廖晶晶,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 被执行人:张跃龙,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郑州市中原区,现住郑州市中原区。
审理经过
本院做出的(2020)豫0102民初8611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1年5月8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其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张跃龙在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账号13×××800,单位账90×××477,单位名称郑州市儿童福利院]账户金额3162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人员
审判员 郑 奇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黄英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