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段某,女,生于****年**月**日,汉族,湖北省黄梅县人,住黄梅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燕贞,湖北益惠民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被告:沈某,男,生于****年**月**日,汉族,湖北省黄梅县人,住黄梅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桂亚洲,黄梅县孔垄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审理经过
原告段某诉被告沈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原告段某2021年6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段某自愿撤诉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段某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用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段某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