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河南旭晨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上街区漓江路27号。 委托代理人:王娟,该公司行政经理。 被执行人:王新东,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沈丘县。 被执行人:刘素勤,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沈丘县。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21年01月19日立案执行的(2021)豫0106执101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xxxx元。因被执行人王新东、刘素勤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 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吴锦江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张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