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和雪花,女,****年**月**日出生,纳西族,住丽江市玉龙县。
被告:云南八十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690号金鼎科技园一号平台综合业务楼3楼0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2MA6MUGGM7W。
法定代表人:李庆。
审理经过
原告和雪花与被告云南八十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21日立案。原告和学花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和雪花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