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何欣,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沈阳市铁西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芷含,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张鹏鹏,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山东省单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何欣与被告张鹏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30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何欣自动撤诉处理。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杜晓红 人民陪审员 李春梅 人民陪审员 杜 敏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任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