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晓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魏东明、金旭辉,浙江良友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赵理胜,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浦江县。
审理经过
原告张晓磊诉被告赵理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8日立案。原告张晓磊于2021年4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之撤诉申请,自愿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张晓磊撤诉。
案件受理费350元(已减半收取),由张晓磊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