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吴泽修。
被执行人张谦。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吴泽修与被执行人张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查明本院(2020)鲁0785民初5323号民事判决书未生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笫六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高密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0785民初532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产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