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郭芳芳,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平顶山市高新区。
被告:刘华杰,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
案由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郭芳芳诉被告刘华杰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郭芳芳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郭芳芳撤诉处理。